7月7日,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被一审判决,向刘翔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。
对,就是那个奥运冠军飞人刘翔。
原因是侵犯肖像权的问题。
不久前,新东方在自家公众号“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“上发布了一篇文章,《从8年前的刘翔到今年的傅园慧,中国这才真正强大起来》.
文中使用了几张刘翔的肖像照片,并且在文章末尾附有“美国小常青藤中学全国巡展”的广告宣传信息。
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,我做个范例,打码了,求放过。
于是,不知道为什么,这篇阅读量只有676的文章,就被刘翔注意到了。
于是,刘翔方面提出要求:
1、停止侵权
2、道歉:在报纸媒体和公众号上连续60天赔礼道歉。
3、赔偿: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及维权开支5000元。
最后,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侵权行为轻微:
判令新东方前途出国书面致歉,赔偿刘翔经济损失6000元,对于精神损害的抚慰金及维权开支,不予支持。
嗯,咋说呢?
维权,我们应该支持。
私自用明星、公众人物的肖像,并且加广告,确实侵权,但是,索赔的时候,总感觉有个适度原则吧。
不能因为对方体量大,就要多点。
几百个阅读量,就索赔十几万,未免有些狮子大开口了。
有网友留言很不客气地说,缺钱了这是?
不过,我仔细想了一下。
作为前奥运冠军,又是全国知名人物,料想生活应该很富足吧,可能还不至于缺钱。
估计是身边朋友出的馊主意,而15万这个金额,可能也是随口一说。
就像我们穷人家说出15块一样,一点小意思。
尤其看到刘翔方面提出的连续道歉60天的事情,可能刘翔本人根本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。
对于公众号来说,每天就一条头条,你让每天让出来发这个道歉信,没有实际意义,反而对粉丝是一种骚扰。
所以,我个人还是支持法院这次判决的。
有个网友说了一个真相:有一批懂法诉棍以此谋生,一年可以入百万。
难怪前两天还看到一位号主遇到了类似的情况,也是索赔很高,连续60天道歉云云。
哎,这个年代,只要脸皮厚点,不要脸一些,似乎都能挣到钱。
这也给我们所有教培机构的公众号运营提了个醒,尽量不要乱用明星照片,如果一定要用,就不要加广告,谨防被告。
不过,最后也有网友说起来,怎么没见到傅园慧来告?
这个问题吗,那个乐哈哈的大姑娘,可能就一笑而过了吧。
想到我此前用了周星驰的那么多照片、剧照之类的,星爷估计也就哈哈一笑,你高兴就好。